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收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制定本方案。
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合力推动。突出政府引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沟通协调,引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自主积极参与,协同科学高效推广差异化收费,不断提升公路网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因路制宜,深入分析研究测算,分类精准施策,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探索实施适合本地特点的差异化收费模式和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调流、降费、提效的功能,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着力推进收费公路制度和管理服务创新,强化联网收费系统技术支撑,探索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强化政策引导,不断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长效机制。
☑ 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继续深化分车型(类)差异化优惠政策。强化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结合实际情况,对不同车型(类)普通货车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罐式车辆等专用运输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提高专业运输效率,支持物流运输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 分时段差异化收费。重点针对交通量波峰波谷明显、承担较多通勤功能的高速公路路段,在不同时段执行差异化的收费标准,引导客、货运车辆错峰出行,缓解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均衡路网时空分布,提升路网通畅水平。
☑ 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通过大数据分析论证,重点针对邻近港口和大型工矿企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量差异较大的相邻平行路段、城市周边高速公路项目等特定区间、特定出入口实施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扩大精准调流降费的实施效果。
☑ 分方向差异化收费。重点针对资源省份货物单向运输特征明显的高速公路,可对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实施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车辆科学合理地使用公路资源。
☑ 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进一步完善ETC电子支付优惠模式,通过加大ETC电子支付优惠力度,鼓励引导车辆安装使用ETC不停车快捷通行高速公路,提高路网通行效率,促进物流提质增效。
☑ 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底前。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费率调整等相关工作;结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调查月报制度,按月上报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情况;加强动态跟踪,及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差异化收费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
☑ 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中旬。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分析评估方案的实施成效,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长效机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并于12月15日前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探索定价方式改革。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选择部分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开展通行费定价方式改革试点,将现行政府定价调整为指导价,以现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为上限,赋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一定的定价自主权。
☑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和收费标准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地图导航等工具,强化通行路径推荐和车辆通行费估算功能,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服务公众高品质出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报告。